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| 下一篇

自行申报个税不只是“12万”

 新华报业网讯   昨天南京市地税部门发出通知称,不只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市民需要自行申报个税,而且包括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等情况都需要自行申报。

  据介绍,在媒体的广泛宣传之下,不少纳税人都已经知道了从2008年1月2日起,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了,但同时却忽略了其他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。税务部门指出,按照《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况有:一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;二、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的;三、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;四、取得应纳税所得,没有扣缴义务人的;五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       税务部门指出,年所得12万元以上及来自境外所得的纳税义务人,分别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和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;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及取得应税所得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,都应在次月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;其他情形国务院目前没有规定。税务机关在此提醒:有上述四项所得的纳税人,应依法诚信纳税,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。 (潘卫 陈郁)

 

评分:0

我来说两句

seccode